新华网哈尔滨1月1日电(记者梁冬)记者日前从齐齐哈尔市政府获悉,从2009年1月1日开始,齐齐哈尔市将在黑龙江省率先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,取消农业、非农业两种户口性质划分,按居住地登记户口,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,使新入居民享受与原居住地居民同等的待遇。今后,齐齐哈尔市城乡567万居民将统一一种户口本。
按照本次《齐齐哈尔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》,齐齐哈尔市公安机关自2009年1月1日起,全面启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,受理和办理居民登记落户、户口迁移等事项。改革后,公安机关在换发居民户口簿、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、开具准迁证、迁移证等时,不再标注农业户口、非农业户口性质,在户别栏统一填写为"家庭户"或"集体户"。
据介绍,此次齐齐哈尔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还将遵循按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。对齐齐哈尔市农民到城镇落户及市外人员到齐齐哈尔落户,实行有条件开放政策。
责编:刘海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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